国务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李克强总理监誓

发布者:王俊玲发布时间:2018-11-21浏览次数:150


      11月20日,国务院在中南海举行宪法宣誓仪式。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监誓。


    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和《国务院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》,2018年4月至10月国务院任命的40个部门和单位的59名负责人依法进行宪法宣誓。



      11月20日,国务院在北京中南海举行宪法宣誓仪式。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监誓。 


      上午11时,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肖捷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。全体起立,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。随后,领誓人手抚宪法,领诵誓词,其他宣誓人在后方列队站立,跟诵誓词。


      宣誓后,李克强要求大家忠于宪法,依法履职,实干担当,清廉自守,勤勉尽责做好本职工作,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好事、解难事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不懈奋斗,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,交出经得起人民和历史检验的答卷。


      国务院副总理韩正、胡春华、刘鹤,国务委员赵克志,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仪式。